门诊四楼口腔科负压管道及新增压缩空气改造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8-26 16:29
🏢 来源: 行采家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对门诊四楼口腔科负压管道及新增压缩空气改造项目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51,017 元
项目类型:工程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单价限价(最高)数量总限价(最高)
目录: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详见竞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需求 二、服务要求”。
51,017 元1 项51,017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重庆开州区小额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2026-09-03 12:00
投标文件上传方式: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⑴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⑵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开州区小额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https://cqkz.gec123.com/)进行网上报价。 ⑶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⑷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且需线下送达纸质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分别加盖鲜章胶装密封后)按竞采文件上的联系方式寄送或直接送达到采购人。 ⑸线下送达的报价文件需与线上上传文件一致,采购人将以线下送达的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开州区小额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报价文件与线下文件不一致的,后果自负。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六、商务条款

(一)项目商务需求:

一、工期、施工地点及其它
1、建设工期:15日历天。
2、施工地点: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缺陷责任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安全责任: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报价要求
1、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包干报价,整体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亦包含建设工程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安装费、运输费、调试费、基础施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成交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开州支行营业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基本账户:50001223900050201166),提交完成后凭缴纳凭证方可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并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经采购人主管科室、使用科室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由税务部门所监制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按照财务审批流程完成后30日内支付合同成交总价的97%(特殊情况除外),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主管科室一次性无息退还。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四、安全生产
(一)成交供应商对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
五、现场踏勘
不组织。各投标人务必自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本工程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六、违约责任 
1、采购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
2、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损失,同时处以合同价款10%的罚金。
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网上竞采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肆份,成交供应商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效力。
(三)合同包含的附件、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肖尧
联系电话:1829027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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