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399,000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399,000 元 | 1 项 | 399,000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399,000 元 | 1 项 | 399,000 元 | ||||
(一)服务期: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终稿编撰。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研究咨询服务费、调研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竞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比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项目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干,全部款项于本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且项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应在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采购人核验发票无误后履行付款流程;若项目未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采购人无付款义务,无需支付任何款项,竞选人不得主张劳务费、补偿金、损失赔偿等一切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