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预算:1 元
项目类型:工程类
价格类型:费率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2家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100 % | 1 次 |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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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 1 次 | ||||
(一)服务期
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
比选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每次集中维修完成后,由采购方负责组织验收,严格按照合同、竞争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本项目报价为折扣比例报价,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折扣比例报价,供应商在行家采·电子竞采平台和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价格均应为同一折扣比例。报价范围为0-100%之内(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报、错报、多报均为无效响应(例:若供应商下浮20%,则折扣比例报价为80%)。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运输费、装卸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后期服务费等费用后综合报出折扣比例,规费、税金不计入折扣。无论任何因素,成交后,成交折扣比例均不作调整。
零星维修改造验收合格,经相关部门或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进行结算,一次性支付结算总金额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